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配合宏观调控,国土资源部还发布了《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樊志全就表示:“地籍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
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十五”期末,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覆盖率已分别达到了85%、73%、51%,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率在90%以上,城市市区地籍调查完成86%,建制镇完成64%。
土地调控的措施:一是加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二是从体制机制入手,对土地收益分配进行调整;三是提高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四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责任。
土地管理的两大原则:问责制和税收调控手段。问责制是再次提醒地方政府官员,要对辖区内土地公开交易市场情况和耕地保护实现区域内负责的制度。由于现行体制等原因,土地的真正出让权在地方政府,中央负责督促核查地方政府认真履行职责。税收调控手段主要包括提高耕地占用费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费,实现在消费环节的控制,是中央政府使用税收杠杆调控土地的手段。这些措施也体现在工业用地方面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员表示,为了进一步控制工业用地的无序转让,加强房地产调控,国土资源部即将出台工业用地项目转让的有关文件,制止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